生物界是紛繁多彩的。如果從外形上對這些形形色色的生物加以比較的話,很難找出它們之間的共同點。如一株蒲公英有根、有葉、有花等等,一只蝴蝶分頭、胸、腹三部分,有六足四翅等等,它們的共同點在哪里?但是,突破了人眼的界限進入顯微領域之后,情況就大不相同了。 從1665 年英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虎克發(fā)現(xiàn)細胞,到現(xiàn)在已有300 多年了。在無數科學家的努力下,由于逐漸采用了物理、化學等新技術和方法,使人們對細胞的基本結構、化學成分以及細胞生命活動的基本規(guī)律,有了較為深入的了解。 最初人們認識到細胞是生物體結構與功能的基本單位,應該說是一次巨大的飛躍。當然,這種認識不是一下子就形成的,它經歷了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早在古希臘的亞里斯多德就曾說過所有的動物和植物都是由少數的“要素”組成的。但他所說的“要素”并非指生物體的基本單位,而仍是局限于對動植物器官等形態(tài)上的分析。在顯微鏡發(fā)明和應用之后,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作過如下概括:“細胞組織是一切體制的一般基礎。沒有這種基礎,生物就不能存在,也不能形成?!边@之后,又有許多科學家對細胞做過許多研 究和敘述。 真正細胞學說的確立要歸功于德國的兩位科學家,一是植物學家施來登,一是動物學家施旺。施來登在他的《有關植物發(fā)育的資料》(1838)一文里,總結細胞研究到當時為止所積累的實驗資料得出一個極為重要的結論:一切植物有機體都是由細胞發(fā)展出來的,它們所有組織上的構造只有從細胞出發(fā)才可以解釋。施旺把這個重要的結論引用到動物界,并且對有關動植物的顯微結構的資料進行了系統(tǒng)的概括。他在《關于動物和植物在構造和生長上相適應的顯微鏡研究》(1839)一書里指出,植物有機體的外部類型雖然是極其多樣的,可是實際上都是由細胞構成的。外部類型上比植物有更大的多樣性的動物有機體,也是由細胞構成的,而且是由和植物細胞完全類似的細胞構成的,由施來登和施旺所創(chuàng)立的細胞學說,在生物學發(fā)展史上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這個學說指明:第一,不管是植物界的花草樹木,還是動物界的蟲魚鳥獸,都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是生物界的形態(tài)形成的基礎;第二,無論是單細胞生物,還是多細胞生物,都是由一個細胞發(fā)育而來的;第三,生物有機體的重要生理作用是新陳代謝。在新陳代謝的基礎上,生物有機體進行著生長、發(fā)育、運動、繁殖、遺傳和變異等一系列的生命活動。而新陳代謝恰恰是在細胞里和細胞參與下進行的。所以,我們說細胞是生物體(病毒除外)最基本的結構單位和功能單位。